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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关于厦门市杏林区日东路11-2号703室的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2021-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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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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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1年04月30日在招标网发布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关于厦门市杏林区日东路11-2号703室的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详细信息请

·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关于厦门市杏林区日东路11-2号703室的住宅(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省******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省******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省******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日东路**-*号***室的住宅。建筑面积为**.**㎡。法定及实际用途为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评估对象位于******日东路**-*号七层***室(总层数*层),钢混结构,明细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元(该评估价为****年数据);起拍价:*******元;保证金:******元,增价幅度:*****元。
注:竞买人应符合购房地区相关购房政策,详情请向房管部门咨询,如因不符合购房政策导致竞买失败的自行承担责任。
二、咨询的时间与方式: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时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报名,由本院另行通知统一看样的时间。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人民法院;开户行:**银行*****支行,账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htm。
十、非因买受人原因致使房产无法过户或交付的,人民法院将退还保证金及已收取的拍卖款,买受人不得主张资金占用期间的任何费用或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 联系人:陈女士
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联系地址:******同集南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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