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福州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能管控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01号)
**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能管控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 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第**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智能管控中心LED大屏采购项目(招标编号:FJBFZB(Z)****-***)有关事项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 * 页 第一章招标公告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 所投标品牌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代理经销授权书;
澄清内容:需提供LED显示屏所投标品牌产品的原产地证明或代理经销授权书;
*.招标文件第** 页 第五章 评标细则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
*.*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为上*公司
澄清内容:所投产品是指LED显示屏的生产企业,上*公司本身及全资下属企业均可包括在内。
*.招标文件第** 页 第五章 评标细则 评分细则 *、商务部分
*.* 质保期三年起,由原厂提供维保。每增加一年得*分,满分*分。需提供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澄清内容:是指LED显示屏质保期三年起,由原厂提供维保。每增加一年得*分,满分*分。需LED显示屏生产企业提供LED显示屏原厂维保承诺书,未提供不得分。
招标文件中其他相关部分也做相同修改。
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为准。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新港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