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信息内容如下:
海景西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北路)、海景北路(海景西二路-海景西三路)(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海景西三路(海景北二路-海景北路)、海景北路(海景西二路-海景西三路)(施工“评定分离”)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年**月*日第一次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告知单》和《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文件》均作废,以招标人****年**月*日重新发布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最高投标报价限价告知单(重新发布)》和《最高投标报价限价文件(重新发布)》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电子招投标平台“控制价”相应节点中下载重新发布的文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对各投标人均具约束力,上述约定内容与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一)、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不一致的,以本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内容为准。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